「來來來,我教你們。」耿河聲走在最前面,雙手還把黑色毛衣的袖子拉了起來,儼然一副要帶著大傢伙大幹一場的樣子。
沈固覺在背後看著失笑不已,聽這時走在身邊的耿家二姐問他道:「聲聲這幾年一直和你在一起?」
「對,嗯,最近這兩年,一直跟我住在寧海家裡。」沈固覺回她。
「他喜歡那裡吧?」二姐再問。
她身前身後的老公和耿家大哥夫妻這時也停下了腳步,跟在他們身邊,聽她和沈固覺對談。
「喜歡。」沈固覺沒具體說有多喜歡,也沒說每天眉飛色舞的耿河聲給他們沈家帶來了多大的歡樂。
這個無需去說,哪天讓耿家人來沈家住幾天就知道了。
「你們是怎麼認識的?」二姐又問。
「在夏海國的海邊認識的。」
「几几年?」
「27年。」
「有6年了。」二姐驚訝。
「是的。」沈固覺微笑。
他還記得在那個外面夏日炎熱的海邊酒店,處理了一天工作的他出來想吹吹傍晚稍微涼爽一些的海風,於是解了脖子上的領帶,換了拖鞋,剛站在海邊一角,這時,他的對面走來了一個笑嘻嘻看著他的帥氣年輕人……
他的笑眼亮晶晶,一眼就看到了沈固覺的眼底,沈固覺基本上沒看到過這種一眼就能映在他心裡的人,他看著人不放,直到這個孩子走到他面前,叉著腰大咧咧地問他:「你看我這麼久,我請你喝一杯,好不好?」
沈固覺用眼睛確認確定他成年後,欣然答應。
雖然事後,這位小帥哥在他母親面前說,是他勾引在先的。
小帥哥也常說,那是一場兩個人都見色起意的開頭。
但那如夢一樣的開始,自己知道是怎麼發生的就好,沈固覺隨便小帥哥在外面亂說,他至今想起他們的相遇,他的心都是異常溫柔的。
他年紀大一點,也就要比小帥哥早知道一點,兩個自由自主的人,兩個相互吸引的靈魂之間的碰撞,產生出來的那種忠於自我不羈的愛,才是書本里那種值得歌頌的愛情。
茫茫人海,自由自主的人還是有一些的,優秀自我的人那麼多,但在此之上,靈魂相吸,還能不由自主情不自禁向對方走近的就很稀少了。
在此之前,沈固覺並不認為自己是這種會情不自禁的人。
但事情就像它本該要發生一樣的發生了,這世界上就是有這樣的偶然,在你以為心動只是一個人類作為動物的基礎本能的反應之後,凌駕於性本能的情感,一種天然的對另一個同類的欣賞和愛意,就在他的身體裡如溫柔的泉水一般在他心底冒出湧現。
所以,那天的相遇,之於小帥哥,名叫見色起意,之於沈固覺,名叫一見鍾情。
那是至今沈固覺想起來心都會頃刻間變溫柔的一天,因此他微笑著的樣子,看在他身邊聽他說話的耿家人眼裡,只覺得他英俊就像個溫柔慈悲的天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