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多最多被打上幾十棍子,關押牢里,受點苦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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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縣令沒想到高大壯還能找到理由,但既然他都這麼說了,胡縣令也沒有辦法,不能強行給人定罪。
所以胡縣令又派人去將高大壯賣掉的女兒找來。
衙役走了後,沒多久回來了,面色十分複雜,他走到胡縣令耳邊說道:「大人,高大壯的大女兒已經死了,死在了四月前。」
時間剛好在高大壯殺人的那段時間死去。
因高大壯的大女兒死的並不是很光彩,那戶人家也閉口不談,衙役也沒有辦法,只好先回來回稟縣老爺。
「死了?」胡縣令驚訝,完全不敢相信,好端端的人怎麼就死了。
衙役面容複雜,又不好當著眾人的面說出口,便附在縣老爺耳邊說道:「是虐待死的,那家人本就不正常,不然也不會花二十兩銀子買高大壯家的女兒。」
那戶人家是他們縣裡有名的人家,誰家有女兒的都避開著走,就怕被那戶人家看上。
虎毒尚有不食子的。
誰能想到高大壯這樣看著老實本分的人,居然會將孩子賣給那樣的人家裡頭。
現在倒是不好辦了,若高大壯一口咬定是他死去的女兒給的錢。
這案子可沒辦法偵查下去。
即使船下有物證,高大壯也能說是李道長放到他船下的,除非李道長還能算到別的物證,能定高大壯罪的物證。
胡縣令也察覺到了難辦。
他暗藏著不善看著高大壯,又小聲問衙役:「你們在他的家中可有搜出物證?」
衙役略微搖搖頭,他們已經翻遍了,高大壯家徒四壁,哪裡有地方能夠藏東西。
而高大壯聽到他女兒死後,心中竊喜,死了好啊,死了就死無對證了。
無人能夠說清楚他二十兩銀子是從什麼地方得到的,他完全可以推到他死去的大女兒身上。
真是他的好女兒啊。
死了都能救他一命,沒有白養她。
高大壯立馬抓住機會道:「大人明鑑,我的錢是我大女兒給我的,絕沒有殺人啊,還請大人還小人清白。」
高大壯連連磕頭,聲音淒切。
胡縣令皺了下眉頭,完全不想理會高大壯,卻又不得不理會。
胡縣令道:「若你是無辜的,本官自會還你清白,公堂之上,莫要吵鬧。」
胡縣令將希望放在李樂隻身上,問道:「李道長,你可還有證據證明高大壯殺人?」
李樂只正要開口說。
這時,外面走進來一人,穿著較為常人比較富貴,他走上公堂後,對胡縣令道:「大人,小人是買走高大壯女兒的管家,老爺聽到高大壯出了事,特意派小人前來看看,方才在外面,聽到老爺的小妾私自交給高大壯二十兩銀子,小人懷疑,這筆錢是小妾偷竊。故而,小人想高大壯還這一筆竊款,若不還,小人便要當堂狀告高大壯。」
柳暗花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