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不清楚,是夢裡面有人告訴我的。但報紙上說,你們是死於交通意外。」
趙之敖盯著她:「夢裡面的報紙?」
「嗯。夢裡面的報紙。」
「知道什麼時候嗎?」
「1950年3月。」
還有一年半的時間,不管他相不相信,知道這事之後,趙之敖肯定會有所警惕。
林遇梵怕誤導他,又解釋:「我那個夢是這樣的,我先看到報紙上,報導了你和立翔死於交通意外的新聞。之後才聽別人說,你是被那三伙人害死的。也就是說,你被那三伙人害死,是我在夢裡聽說的,真正的兇手是不是他們,也未可知。」
所以她這個夢可以確定的是,趙之敖和弟弟死於1950年3月,表面上是交通意外,實際是什麼,她不清楚。
趙之敖顯然對此也是持謹慎相信的態度,也就是,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。
幸好林遇梵來歷清清楚楚,不然他真有可能懷疑,這是一個迷惑他的間諜。
「這個事情,我既然已經知道了,我會盡力處理好,我不會讓自己輕易被人殺掉的。你也不用再為此事擔心。以後要是還有什麼奇奇怪怪的夢,你第一時間告訴我。」
林遇梵溫順地點頭,她細細觀察著他,適時道:「你能不能幫我個忙?」
「幫什麼?」
「房屋署你有認識的人嗎?」
趙之敖的事業版圖裡沒有跟房地產相關的產業,他想了想,道:「房屋署我沒認識的人,不過房屋署上頭的領導我認識。」
房屋署領導的領導?那就更好了。
這人脈真是一擊即中。
林遇梵便把自己看中一棟鞋廠宿舍樓,想買下來後拆分銷售賺錢的事詳細跟趙之敖說了。
「現在就是需要房屋署那邊允許將一棟樓拆分成以房為單位,拆分銷售,並提供房契……」
趙之敖以一種不敢相信的眼神看著她:「你怎麼會想到,用這種方法賺錢的?也是做夢夢到的?」
拆分銷售是1953年才有的方式,林遇梵只是想將這個方式提前。
林遇梵也不能說實話,只道:「那倒不是。但我確實做夢夢見,內地城市陸陸續續解放,從年底開始,很多人涌到港城來。到時候房屋根本不夠住的。我買了這棟宿舍樓,拆開來賣,肯定好賣。」
內地城市陸陸續續解放?這也不好辨別真假。
如果是真的,那當然好。
這一點,趙之敖不好質疑什麼。
「你要賺這麼多錢幹什麼?」
在趙之敖眼裡,他老婆是一個兩耳不聞窗外事的大家閨秀,而且他給夠她保障,她也不缺錢花,他不理解,她怎麼會有這麼大的興趣去賺錢?
林遇梵聽著這仿佛不食人間煙火的話,忍不住吐槽:「誰會嫌錢多啊?我在報紙GG上看到了賺錢機會,如果能賺到錢,那為什麼不賺呢?你成天忙裡忙外不著家的,不也是為了多賺錢嗎?」
賺錢本身沒有錯。
可在趙之敖看來,她是要經濟獨立。
雖然她現在需要找他幫忙解決政策問題,但歸根結底,她是不想依附於他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