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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李成林,你管我那麼多。反正你要離婚,孩子必須給我。」

「那你不回城了?」一門心思要回城,不信你會為了其他改變心意。

「除非你答應我的條件,否則我哪兒也不去。」

「林意晚、」他想到那些流言蜚語,一時間也起了火。你背著我找別的男人,如今我答應讓你走了你又出么蛾子,你到底想怎麼樣?我李成林欠你的是不是,你在我這兒想怎麼樣就怎麼樣?

「這個是有時效的,過了日期你想回也沒辦法了。到時候你別後悔。」

「我做事還用不著你教訓。」

「你、」

兩口子沒談攏,一時間背過身不再說話。孩子被爸爸媽媽吵架嚇著了,不過也有些習慣,一個人乖乖的靠牆站著不吭聲。

林意晚頭回給人當媽,但她這人一貫冷靜,沒要一分鐘就站了起來。過去蹲下把孩子抱起來,徑直出了屋。

飯點了,再怎麼樣吃飯最大。懷裡抱著一個肚裡揣了一個,她是媽媽,得照顧好孩子。

食堂的大媽都認識她了,依舊用自己的傢伙什給她打了飯。一大碗臊子麵,用單獨的小碗給孩子撥出來一些,讓他自己吃。

「媽媽給你弄斷,你自己用勺子舀著吃好嗎?」

「好。」

素臊子,但好像放了豬油,吃起來還可以。她沒注意李成林什麼時候過來的,倒是孩子發現了爸爸,抬頭乖乖的喊他。

男人過去摸摸兒子的小腦瓜,孩子身上衣裳不是特別乾淨,孩子生病來不及換洗。但小臉小手都乾乾淨淨的,有淡淡的萬紫千紅香脂的味道,臉上的皴裂也好了些。

她這幾天將孩子照顧的很好,不管她打什麼主意吧,只要她能好好的待孩子就行。他也要了一碗素麵,連同她的一起結了帳,然後將剩下的錢票遞到她面前。

「給我?」這人是啞巴嗎,不會說話啊。

「嗯、」醫生說衛國還得住一周左右,她身上的錢應該不多了,這是他從大隊借的。

孩子是他的,他養孩子天經地義。意晚沒多說,沉默的接過了錢票揣兜里。這些日子都不敢多吃,這回可以吃飽飯了。

一家三口沉默的吃飯,吃完了她抱孩子回病房,他拉住她交代到:「我還得回大隊,這裡就交給你了。」

「好。」

男人走了,縣城回大隊大概需要半小時左右的車程。到公社下車步行十幾分鐘。按說距離不算特別遠,可這個時代車輛稀少,市里到縣城的車路過公社,一天就那麼一趟,所以還是不方便的。

所以意晚以為他今天不會再來,結果晚上十點多他出現在病房。手裡提著個包袱,她接過後發現裡頭是她們娘兒倆的換洗衣物。

能洗漱換衣了,她這個現代人當然非常開心。當即拿了盆要去打水,被男人抬手接過。今天隔壁病床的孩子出院了,病房裡只有他們一家。

「你怎麼來的?」這個點沒車吧。自行車不是借給別人了嘛,過些日子才還你。

「走路。」

嗯?她委實驚了一下,這可二十多公里呢,這麼遠的距離你居然走路。好像看懂了她的驚訝,他繼續回答。

「沒多遠。以前在部隊,十公里越野一天好幾次,而且負重。」這還不包括其他訓練,就這麼點兒路不算什麼,大路跑起來很順溜。大概也就半小時。

好吧,意晚不說話了,倆人在這方面不是一個頻道。兌好水給孩子洗澡,倆人一人蹲一邊,目光能瞅到,不由的就在心裡評估。

一米八出頭的身高,在這個時代不算多,身高腿長鶴立雞群讓他非常顯眼。五年多的部隊生活讓他不同於普通人,總是挺胸抬頭大步昂首,氣質出眾。

臉上的皮膚是健康的小麥色,五官長相不算特別出眾,但也不醜很耐看。她以為他就是那樣的膚色,結果等他自己洗漱時脫掉了上衣,她才發現白花花的一片。

媽呀,後背前胸又細又白,原來他皮膚這麼好。那裸露在外的那樣,是被風吹雨淋曬成那樣的吧。小傢伙這幾天就變的越來越白嫩,看來是遺傳他倆的好基因。

孩子和他都洗了,只剩她自己。她看看屋裡的男人,準備端著盆去水房。雖然記憶里什麼都有,可記憶是記憶,不是她親身經歷。她實在做不到當著他面洗身子這事兒。畢竟他倆現在還在鬧不愉快呢。=quothrg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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