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頁(1 / 2)

「溫大山作為孩子的繼父,就算沒有撫養之責,也不應該欺負虐待,這些都是有法律明確規定的。」

「可是,這兩個人是怎麼做的呢?」

此時,外面的安靜都快要維持不住了,大家開始竊竊私語起來,都在小聲說著溫大山和周曉麗的行為簡直畜生不如。

張部長再次喊道:「安靜!陳寧安有收入,我們再來看看,她在這個家裡一共花了多少錢。這兒有一本記錄本,記錄了她這些年的花銷,你們誰算帳好,過來幫忙算算,這些東西值多少錢。」

一個戴眼鏡的年輕人擠了進來,接過張部長給他的記錄本,一邊翻一邊皺眉,最後說道:「這些東西細算需要點時間,但是大概算一算的話,陳寧安的花銷大概是每天半斤棒子麵,一斤棒子麵9分錢,半斤就是4分5厘,一年365天,一共13年,一共是……213塊五毛二分五厘。」

寧安:「……」

高手在民間啊,他還真會算。

張部長又說:「把這個記錄本傳給大家看看,這是陳寧安從小就記的。她為什麼記呢,因為周曉麗同志告訴她,她花的每一分錢,都是溫大山同志施捨的,以後得還。孩子實誠,怕自己記不住,就給寫了下來。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嘛。」

「周曉麗同志從來沒有告訴過陳寧安,她是有政府補貼有廠里補貼的,她的父親是個英雄,國家不會不管她。我就想問問大家,我們的烈士遺孤該過這樣的生活嗎?該這樣被人磋磨嗎?我們的戰士在前方流血犧牲,我們還要讓他們的子女在後方流淚嗎?」

沒等大家回答,他帶來的戰士先聲音響亮的喊道:「不該!」

外面的群眾也跟著喊:「不該!」

張部長:「對!不該!溫大山和周曉麗這種做法,是寒了千萬軍人的心吶!」

「政府發給烈士子女的補貼,沒有用到烈士子女身上,他們全都自己昧下了,這是什麼行為?老鄭,你是公安局長,你跟大家說說,這屬於什麼行為,讓大家也都懂點法律,引以為戒,以後千萬不要做這樣的事。」

鄭局長清了清嗓子,說道:「咱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是《憲法》,憲法規定了,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、儲蓄、房屋和各種生活資料的所有權。溫大山和周曉麗侵占了政府和廠里發給陳寧安同志的補貼,屬於侵占她的合法收入,數額巨大,是違法犯罪行為,是要被判刑的。」

「而且,這還是往小了說。要是往大了說,這筆錢是政府和廠里發給陳寧安的,在送到陳寧安同志手上之前,它都屬於公款。溫大山和周曉麗的行為,本質上來講,屬於侵占公款,是犯了反革命破壞國家利益罪。」

溫大山和周曉麗已經開始發抖了,張了張嘴,想說什麼又不敢開口。

「反革命」這三個字一出,屬實有點嚇人了。

外面的群眾也一聲不敢吭。

沒想到事情竟然這麼嚴重!

張部長接過話頭,說道:「陳寧安,從五歲開始進入這個家,沒過過一天好日子,家裡的活都是她干,弟弟妹妹是她帶,吃的最少,穿的最差,就這,溫大山和周曉麗竟然對她說,她應該替溫慶軍下鄉,以報答溫大山的養育之恩。哪來的養育之恩?」

「再者說,陳寧安作為烈士遺孤,陳家的獨生女,本來就不符合上山下鄉政策,溫大山和周曉麗卻要違背陳寧安的個人意願強行送她下鄉,這種行為,不是家庭內部矛盾,不是私事,是公然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!是剝削、是壓迫!」

「應該下鄉的溫慶軍為什麼不下鄉?逃避下鄉,是公然破壞上山下鄉政策!是和國家唱反調!」

溫家全體人員已經有了非常非常不好的預感。

第110章

被重生女主炮灰的小知青(8)

張部長說:「我們今天來,一方面是要幫助烈士遺孤,維護她的合法權益。另一方面是要打擊犯罪行為,捍衛國家利益。所以,我提出以下幾點。」

「一,陳寧安的戶口要獨立出來。她的父親給她留下了房子,以後她就搬到陳家的房子裡去住,和溫家以及周曉麗女士都再無關係。不要說什麼養育之恩,根本就沒有。為了避免以後起紛爭,雙方簽署斷絕關係協議。」

說完,他頓了一下,意識到自己說的慷慨激昂,忘了詢問孩子的意見了。他看了寧安一眼,就見這孩子雙眼亮晶晶的,一臉崇拜的看著他。

頓時,他就明白了,這也是孩子想要的。那就好辦了。

他接著說道:「二、屬於陳寧安的財產,除去她花掉的部分,全部還給她。」

「三、就這麼多年溫家對陳寧安實施的精神迫害做出賠償。」

「四、溫大山、周曉麗、溫慶軍破壞上山下鄉政策,必須受到嚴懲。溫大山和周曉麗侵吞他人財產,損害公共利益,必須接受法律制裁。」

「老鄭,你看看你還有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?」

鄭局長表示:「你說的挺全面了,我沒有什麼要補充的。老賈,你呢?」

最新小说: 不就是拾荒嗎 重生後再嫁高門,她擺爛了 穿越六零成為俏寡婦 靈氣復甦後死鬼竹馬爬回來了 病美人被攝政王強娶後嬌寵了 土匪!演戲不可以親嘴 今天我能退圈了嗎[娛樂圈] 我在地府賣盒飯 月影星疏 娘娘每天都在斷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