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怎麼?你老公不肯過來給你撐場面啊?」沈言端著啤酒喝著,沒好氣地問他。
「我謝謝你這麼替我著想。人家忙著學習呢。」于思煜從桌子上撿了一罐啤酒,「啪次」一聲摳開了易拉罐的拉環。
「臥槽,有毛病吧,都到這兒了還學個鳥!」沈言把啤酒往桌子上一扔,站起來就往角落的方向走。
「哎,你別去。」于思煜急忙去拉他的胳膊,沒拉住。他眼睜睜地看著沈言走了過去,又看到他一臉菜色地迅速走了回來。
「我髒了。」沈言一屁股摔坐在于思煜旁邊,壓得沙發吱吱作響。
于思煜舉著啤酒放在嘴邊,順勢擋住了自己的半張臉,悶聲說:「都讓你別去了。」
他們沉默著坐在一塊喝著酒,和好了。
沈言喝得有些微醺之後就開始往于思煜身上黏,這才把不讓他當伴郎的理由告訴他。
「伴郎很累,又是玩遊戲又是搬東西,全是體力活。你的手前半年才受了傷,我不想你折騰。」
于思煜深深嘆了口氣,摸摸他的頭髮,說:「知道了。不好意思錯怪你了。」嘴上雖然這麼說,但實際上他心裡還是忍不住地失落。
于思煜壓根就不在乎伴郎這個位置,他在乎的只是沈言。
是因為沈言。
那是他最好的朋友,異父異母的親兄弟。
別說只是斷根手骨頭,于思煜就是渾身骨頭都折了,也願意為他爬起來站上伴郎席上。
至於不讓李之洲當伴郎的原因,沈言也說得很明白。
「他長得太帥了。結婚的時候讓他站我旁邊,這特麼不是自取其辱嗎?」
于思煜聽了之後覺得非常合理。
ktv里很吵,晦暗狹小的空間裡不停輪換著情歌嗨歌甩蔥歌。沈言在零點前忽然點了一首生日歌,然後五音不全地唱完了。
于思煜一邊覺得實在難聽一邊百感交集。
沈言馬上要結婚了。
那個整天嘴上沒個正經,就知道跟他搶肉吃的少年忽然搖身一變,要變成有家庭的大人了。也許不久之後他還會成為父親。
可是于思煜總覺得,那些跟沈言一塊勾肩搭背踩著雨水沖向飯堂搶雞腿的時光並不遙遠,好像就發生在昨天。
沈言一下來,便看到于思煜熱淚盈眶地望著他。
這時候兩個人都喝了不少酒,聊了幾句青春往事就上了頭,情難自抑地摟在一塊抱頭痛哭。
一晚上沒管他們的李之洲和范哲終於動了起來,范哲負責摁住沈言,李之洲負責將于思煜扯出來,連拖帶抱地帶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