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過才一周的時間,林彩虹就被「哄著」,將手上的股份全數賣給了她叔嬸一家。
至此,林彩虹跟自己創辦的農貿公司真正意義上的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了。
可公司畢竟是林彩虹親自辦起來的,不論是她父母或叔嬸,對對接客戶的事都接觸很少,更別說涉及到人員調配和公司運營,還要跟相關的農業部門打交道,再者,他們就是為了逞威風,想擁有這個公司,卻又要林彩虹去打理細節,腳上的泥都沒洗乾淨,就想做管理,以為只是簡單地種菜賣菜,所以對中間的很多門道都不清楚,只知道有供應就有回款有錢賺。
但其中的利潤早在股份分割之前,就被林彩虹以各種方式提現出來了,有的訂單甚至連單據都沒留下,現金都在她私人帳戶上。
公司還是那個公司,土地和客戶都在,只要好好運轉,就不會是個空殼子,但肯定不會太容易,林彩虹始終沒有把事情做絕,只拿了屬於她那部分的錢,現在就看她叔嬸和父母能不能撐起來了。
前一日,林彩虹跟往常一樣,穿著平日裡的衣服,背了個舊包,跟見到的人打招呼,說是去見個新的酒店採購,大家以為她是去工作,還讓她早點回來吃晚飯,誰知一去不復返。
「彩虹,值得嗎?」萬雲得知林彩虹平安,又聽她說起這些事,就覺得可惜,「你辛苦創下的業,就這樣拱手讓人了。」
「值得!」林彩虹斬釘截鐵,即使不是面對面,都能從她的語氣中,感受到她眼神里的堅決,「只要能離開他們,一切都值得!」
這些年,她過得太煎心了,必須要離開,身心才能得到解脫。
有些話,林彩虹都不敢告訴萬雲,就算她公司做得最好的時候,她叔叔和爸爸野蠻地動起手來,連她這個最賺錢的人都打,她力氣再大也只是個女孩子,竟無法反抗,生生挨打。
所以她家裡的情況真的是離譜得可怕,林彩虹出走是遲早的事。
「彩霞是真的擔心你,看她那樣子,估計哭一夜了,你看什麼時候跟她說一聲。」萬雲也不敢胡亂勸林彩虹,聽起來,林家是比她萬家寨娘家還要可怕的吃人窩。=quothrg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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